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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体系认证简介
ISO14001认证标准是在当今人类社会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海洋污染等)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经验的结晶,其基本思想是引导组织按照PDCA的模式建立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从最高领导到每个职工都以主动、自觉的精神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环境绩效,进行有效的污染预防,最终实现组织的良性发展。该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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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认证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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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流程
第一阶段,建立并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阶段。
这一阶段,组织应建立并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从形式上符合ISO14001标准的要求。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遵循自愿原则,由组织最高管理者决策是否建立和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如果组织决定建立体系,具体应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人、财、物方面的准备。最高管理者应授权建立相应的机构,并给予人力和财物方面的支持,以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的需要。
第二,要做好初始环境评审。这项工作是对组织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分析其风险,以确定控制方法和将来的改进方向。一般来说,要做初始环境评审,先应组建由从事环保、生产、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工作组要完成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和ISO14001标准差距的评价,并形成初始环境评审报告。
第三,要完成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所谓的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就是根据初始环境评审的结果和组织的经济技术实力,制定环境方针;确定环境管理体系构架;确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定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确定哪些环境活动需要制定运行控制程序。
第四,编制体系文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需编制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五,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正式颁布,就标志着环境管理体系已经建立并投入运行。
在体系运行期间,为审查组织的环境管理活动是否已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为确定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有效性,组织应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贯穿这些工作始终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员培训。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强调全员参与。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赖于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任何一个员工都不可能游离于体系之外,为使他们都能理解并以实际行动支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必须进行充分的培训,内容从ISO14001标准,到环境方针,到适用法律法规,到个人职责,到重要环境因素,到体系文件,到作业指导书,到运行记录……
如果组织在建立和实施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可以向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寻求帮助。
第二阶段,认证取证阶段。
经过内审和管理评审,组织如果确认其环境管理体系基本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对组织适用性较好,且运行充分、有效,可向已获得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签定认证合同,进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阶段。
认证审核是认证机构受组织委托,以第三方身份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符合性和运行、保持的有效性进行审核验证,并确定是否向组织发放认证证书的过程。
为接受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组织应做好充分准备,保持体系有效运行。认证机构会派出审核组,审核组将对组织实施认证审核。
认证审核包括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在组织完成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开具的不符合纠正并经过审核组验证关闭后,机构经过认证评定,将确定是否批准组织的认证注册和颁发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内,组织要每年接受机构的监督审核;三年后,组织要申请复审,重新注册获得证书,此过程同第一次认证取证。

ISO14001认证好处

按照ISO14001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的益处在于(不仅限于此):
1、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向顾客提供这样的信息:“一个能对环境负责的企业,它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能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企业的关注点,已不仅仅是质量,而是对人类的责任。”
实施ISO14000认证已成为代表企业形象的重要因素,很多获证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以此表示本企业对环境的贡献,从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海尔冰箱在最早获得ISO14000认证后,再次树立“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形象。科龙集团通过ISO14000认证后,免去国外评选机构对其环境管理的审核,顺利获得全球五星钻石奖。
同时在实施ISO14000过程中,企业通过改进产品的环境性能提高了市场份额。海尔和科龙在实施ISO14000过程中,着重开发无氟、节能型的环保冰箱,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2、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实施ISO14000认证,除了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之外,污染预防,节约能源和资源是环境管理同样重要的两个方面。飞利浦电视机通过对包装纸箱的多次重复使用,节省费用100万元。北京松下彩管每百万元产值的废弃物量从建立体系前的1.21吨下降为0.76吨,降低37%;通过工艺改进,降低了排气温度,使每年节省130万度电。松下洗衣机公司更新原有的活塞式空压机,使效率提高了20%,
每年节省用电2万度。新飞建立体系中改造了成型冷却水系统,实现每年节水18万吨。山东淄博毛巾厂通过改变染料配比,使每200Kg的匹布耗水量降低7.2吨,染料减少54.7%。
3、减少环境责任事故
通过认证的大多数企业均已实现达标排放,因而免收了超标排污费,使企业直接从中获得了经济效益。例如新飞冰箱公司,原由于污水超标每月需交纳超标排污费4.28万元,实现环境管理体系后治理了污水超标问题,使每年节省51.3万元。
4、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也是企业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大大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从自身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ISO14000是一种非常科学的管理体系,它运用P-D-C-A的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企业通过实施ISO14000变粗放型管理为集约型管理,使自己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并全面优化各方面的管理,做到最小环境影响控制,最低物耗能耗的控制,最低成本的控制,以及最低环境风险的控制。
国际,国内所进行的ISO14000认证是指对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企业取得的是ISO14001认证证书。



审核需要注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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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a. 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b.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
c. 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d. 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
a. 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b. 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c.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d. 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5、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6、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资源:
1)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3)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
7、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如污水处理站的作业员只会用Ph值试纸进行酸碱度的测试,对其他指标的化验不具备能力;
2)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或有培训但缺乏培训后的考核、培训效果评价;
3)岗位人员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不清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不熟悉。
8、信息交流:
1)对重要环境因素需要的信息交流未予以规定;
2)未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如当外部相关方(社区居民等)对公司有意见需要投诉时,没有对外公开的投诉电话、信箱或其他方式;
3)对外部相关方的投诉、抱怨未形成记录,未能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未及时对相关方进行回复;
4)缺乏内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如内部宣传、讲座、会议等。
9、文件控制:
1)文件未有分发至具体的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处;
2)文件的适宜性未及时进行评审、更新,如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但未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适宜性评审,未及时进行必要的更新;
3)文件的形式不适宜,如MSDS资料为英文版,但现场操作人员对英文的识别能力不足。
10、运行控制:
1)运行控制程序中未明确规定规定的标准,如污水/噪声/废气控制程序中未明确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的何标准,何时段,何级别标准;
2)未能将运行控制的要求通报至供方,如化学品供应商、工程分包方等等;
3)现场环境运行控制主要存在的缺失:
a. 垃圾分类未明确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危险废物混放的现象;
b. 现场由于机械油的泄漏导致的污染未及时清理、纠正;
c. 环保设施未能提供维护保养的证据;
d. 环保设施的运行不正常,如车间废气抽排系统未运行,或有运行,但排气口处的净化池无水;
e. 化学品使用、储存现场未配备MSDS资料;
f. 产生粉尘、碎屑的岗位(如砂磨、锯床、刨床、车床等工序)对粉尘、碎屑未进行收集,到处飘洒,也未及时清理;
g. 易燃易爆品与其他易燃物混放,危险品未设独立空间存放;
h. 污水处理站投药记录不全,未能掌握投药的时间、剂量;
i. 废油、废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交接、流转无记录,最终处理无危险废物处理联单(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处理时开具统一的处理联单)。
11、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有制定应急计划/预案,但未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
3)有进行应急演练,但对演练的效果、应急程序进行评价;
4)应急预案执行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对应急程序进行修订。
12、监测和测量:
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监控记录;
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13、合规性评价:
1)未形成“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规性评价的证据,至少一年一次;
3)有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但对其他要求方面未进行合规性评价;
4)合规性评价未能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4、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2)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3)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
4)对潜在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不适宜,未能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
5)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15、内部审核:
1)未对年度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如在文件中规定,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
2)内审计划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覆盖所有的审核范围;
3)内审组成员的安排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自己部门的情况;
4)内审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
5)内审不符合报告有形成,但原因分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原因制定,缺乏针对性;
6)对内审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未进行验证、评价;
7)未形成内审报告;
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仅体现了不符合、不足之处,对于实现的环境绩效未进行评价。
16、记录控制:
1)记录无法检索,无清单,无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
2)记录的保存期限未规定,未按保存期限的要求予以保存;
3)记录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破损等现象。
17、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内容不全,如缺少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实施结果、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等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缺乏相关资料/证据;
3)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体现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
6)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实施情况无记录,无效果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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